大件運輸的基本要求
1.在辦理托運手續時,除按一般規定外,托運人必須提交貨物說明書,以及裝卸、加固等具體要求,在特殊情況下,還須向有關部門辦理準運證。承運人應根據托運人提供的有關資料進行審核,掌握貨物的具體特征,選擇適合的車輛,在具備安全運輸條件和能力的情況下,再辦理承運手續。 2.承運人應根據大件貨物的外形尺寸和車貨質量,在起運前會同托運人勘察作業現場和運行路線,了解沿途道路線形和橋涵通過能力,并制定運輸組織方案。涉及到其他部門的應事先向有關部門申報并征得同意,方可起運。 3.制定貨物裝卸、加固等技術方案和操作規程,并嚴格執行,確保合理裝載、加固牢靠、安全裝卸。裝卸作業由承運人負責的,應根據托運人的要求、貨物的特點和裝卸操作規程進行作業。由托運人負責的,承運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將車開到裝卸地點,并監裝、監卸。 4.運輸大件貨物,屬于超限運輸的,應按規定向公路管理機構申請辦理《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》,按照核定的路線行車。在市區運送大件貨物時,要經公安機關和市政工程部門審查并發給準運證,方可運送。 5.按指定的線路和時間運行,并在貨物最長、最寬、最高部位懸掛明顯的安全標志,白天行車時,懸掛標志旗;夜間行車和停車休息時裝設標志燈,以警示來往車輛。特殊的貨物,要有專門車輛引路,及時排除障礙。 6.運輸費用由承、托雙方協商確定。因運輸大型特型笨重物件發生的道路改造、橋涵加固、清障、護送、裝卸等費用,由托運人負擔。
大件運輸的意義:
大件運輸包括超限和超重兩個方面。 超限設備(貨物)是指裝載輪廓尺寸超過車輛限界標準;超重設備(貨物)是指車輛總重量對橋梁的作用超過設計活載。 大型火力發電設備中的發電機定子、轉子、鍋爐汽包、水冷壁、除氧水箱、高低壓加熱器、大板梁等,大型水力發電設備中的轉輪、上下機架、轉子、定子、主軸、座環、導水機構、閘門啟閉機以及主變壓器、廠用變、聯絡變、電抗器、及高壓電氣設備等均為超限或超重設備。 凡承運上述設備(貨物)亦稱為大件運輸。